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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种病。来时如山倒,走时如抽丝。
——题记
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自己,20天,20天似是而非的发生在一辈子的经历中是不是可以完全忽略。
一个刚刚开始就已经终结了的故事。一个刚刚谋面就开始告别的人。
这一切,是不是可以忽略。欢笑,以及痛苦。
北方的冬季异常萧索,荒凉。
周末。黄昏。我穿上银色的羽绒服,戴一顶银色的手编六角帽,去一个邻近的城市见他。
这是我第三次,也是今生最后一次见他。
他不知道这将是最后的诀别。我没有告诉他。我甚至不想再和他说任何一句话。不是气愤,不是怨恨。是因为一切言语都不再有意义。当我们再次彼此面对的时候,已经成为两个完全无关的个体。
我只想取回我应该取回的东西。带回家,放到一个永远不再触及的地方,或者彻底焚毁。
一切都不该有痕迹。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发生又不断遗失的过程。所以我从来不给告别过的人任何消息。象高中毕业时,同学们互赠照片,彼此在留言本上写珍重和祝福的话。我没有。也从不对任何人表达。因为讨厌以物质的方式承载内心最柔美的情怀。
一些事情,看似有始有终。只是多么完整的经历回想起来都是零星的碎片。所有曾经深深触动过灵魂的细节,最终都会在时光的沙漏中泻失,消亡。
这次也一样。我知道。
在多彩网吧门前,他低着头瑟缩地站在寒风里。看过去依旧那么瘦,鼻子上依旧架着那副诙谐的黑框眼镜。
我在他面前停下来。两只脚规矩地并拢在一起,下额埋进衣领,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没有说话。我不想说话。因为不知道能说什么。
你来了。他说。
书。我侧扬起脸,神色黯然地看着他。眼睛里透露出一股桀骜不逊的冷漠与倔强。
他从怀里掏出我想要回的东西。我接过来,转身离开。
你去哪?
我没有回答。一边走一边掏出火机,把这本自己曾经最爱的书点燃。我知道,我其实不是在烧这本书,而是在烧自己的心。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和这书一样变成灰烬,连同我和他之间似是而非的爱情。
我以为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但是我没有。我的脚步如此坚定,尽管没有方向,却不再感觉茫然。这一刻终于明白,原来疼痛的尽头是平静。万念俱灰的心就象一座沉睡的大山,再也听不到虫鸟的啁啾。
你干什么?
他看到我出乎意料的举动,气愤地追上来,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夺去已烧毁一大半的书。
放开我。
我没有看他,压低声音,从牙缝里冷冷地逼出这几个字。
你不是已经同意我们做最好的朋友了吗?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原谅我!对不对?
他用力摇着我的肩膀,几乎失去理智地向我吼着。我依旧没有看他,使劲挣脱他的双手飞快跑到马路对面,拦住一辆出租车,头也没回地走掉了。
一直觉得,也许这个故事就该以这样的场景作为结局。
至于他在马路对面以什么样的神情面对等待散场的观众。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愤怒,沮丧,无奈,亦或难过。一切,一切。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前不久出现在梦里那只亲吻我后背的蓝色蝴蝶。为什么它要一直跟在我身后,为什么在它变成王子时我会从梦中醒来。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一种暗示。我不明白,却总觉得这个梦与我和他之间的故事有关。
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一件蓝色毛衣,在一家网络公司看招聘广告。当我的目光触到那件毛衣的一瞬间,内心忽然掠过一种恍如隔世的惊觉。仿佛我是一个历尽沧桑的浪人,在世间流落亿万斯年,只为等待前世里注定的一段尘缘。
虽然那一刻我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我正在找的男人,但直觉告诉我不会错。因为那毛衣的花纹与颜色和梦里蝴蝶的翅膀竟如此相似。
一边想着,我一边快步朝他走去。在与他水平相隔半米远的地方停下来,两只脚规矩地并拢在一起。低着头,掏出手机在写短信一栏里打下三个字:我来了。发送。几秒钟后,我听见诺基亚短信提示声从他的身上传来。
骆可。我没有抬头,轻声唤他的名字。
他转过... -->>
爱情是一种病。来时如山倒,走时如抽丝。
——题记
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自己,20天,20天似是而非的发生在一辈子的经历中是不是可以完全忽略。
一个刚刚开始就已经终结了的故事。一个刚刚谋面就开始告别的人。
这一切,是不是可以忽略。欢笑,以及痛苦。
北方的冬季异常萧索,荒凉。
周末。黄昏。我穿上银色的羽绒服,戴一顶银色的手编六角帽,去一个邻近的城市见他。
这是我第三次,也是今生最后一次见他。
他不知道这将是最后的诀别。我没有告诉他。我甚至不想再和他说任何一句话。不是气愤,不是怨恨。是因为一切言语都不再有意义。当我们再次彼此面对的时候,已经成为两个完全无关的个体。
我只想取回我应该取回的东西。带回家,放到一个永远不再触及的地方,或者彻底焚毁。
一切都不该有痕迹。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发生又不断遗失的过程。所以我从来不给告别过的人任何消息。象高中毕业时,同学们互赠照片,彼此在留言本上写珍重和祝福的话。我没有。也从不对任何人表达。因为讨厌以物质的方式承载内心最柔美的情怀。
一些事情,看似有始有终。只是多么完整的经历回想起来都是零星的碎片。所有曾经深深触动过灵魂的细节,最终都会在时光的沙漏中泻失,消亡。
这次也一样。我知道。
在多彩网吧门前,他低着头瑟缩地站在寒风里。看过去依旧那么瘦,鼻子上依旧架着那副诙谐的黑框眼镜。
我在他面前停下来。两只脚规矩地并拢在一起,下额埋进衣领,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没有说话。我不想说话。因为不知道能说什么。
你来了。他说。
书。我侧扬起脸,神色黯然地看着他。眼睛里透露出一股桀骜不逊的冷漠与倔强。
他从怀里掏出我想要回的东西。我接过来,转身离开。
你去哪?
我没有回答。一边走一边掏出火机,把这本自己曾经最爱的书点燃。我知道,我其实不是在烧这本书,而是在烧自己的心。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和这书一样变成灰烬,连同我和他之间似是而非的爱情。
我以为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但是我没有。我的脚步如此坚定,尽管没有方向,却不再感觉茫然。这一刻终于明白,原来疼痛的尽头是平静。万念俱灰的心就象一座沉睡的大山,再也听不到虫鸟的啁啾。
你干什么?
他看到我出乎意料的举动,气愤地追上来,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夺去已烧毁一大半的书。
放开我。
我没有看他,压低声音,从牙缝里冷冷地逼出这几个字。
你不是已经同意我们做最好的朋友了吗?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原谅我!对不对?
他用力摇着我的肩膀,几乎失去理智地向我吼着。我依旧没有看他,使劲挣脱他的双手飞快跑到马路对面,拦住一辆出租车,头也没回地走掉了。
一直觉得,也许这个故事就该以这样的场景作为结局。
至于他在马路对面以什么样的神情面对等待散场的观众。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愤怒,沮丧,无奈,亦或难过。一切,一切。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前不久出现在梦里那只亲吻我后背的蓝色蝴蝶。为什么它要一直跟在我身后,为什么在它变成王子时我会从梦中醒来。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一种暗示。我不明白,却总觉得这个梦与我和他之间的故事有关。
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一件蓝色毛衣,在一家网络公司看招聘广告。当我的目光触到那件毛衣的一瞬间,内心忽然掠过一种恍如隔世的惊觉。仿佛我是一个历尽沧桑的浪人,在世间流落亿万斯年,只为等待前世里注定的一段尘缘。
虽然那一刻我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我正在找的男人,但直觉告诉我不会错。因为那毛衣的花纹与颜色和梦里蝴蝶的翅膀竟如此相似。
一边想着,我一边快步朝他走去。在与他水平相隔半米远的地方停下来,两只脚规矩地并拢在一起。低着头,掏出手机在写短信一栏里打下三个字:我来了。发送。几秒钟后,我听见诺基亚短信提示声从他的身上传来。
骆可。我没有抬头,轻声唤他的名字。
他转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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