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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天,市场内人潮熙熙攘攘,路旁、骑楼下贩卖蔬果时鲜、衣服、五金、童鞋像赶集似的,大声么和着,烘托出一股国泰民安、四海升平的味道。
骆同森和米蕊绽一同走在热闹的市集中,为两人晚餐做张罗。看见一个摊子卖着漂亮发夹,他驻足下来。
“你要买啊!”米蕊绽颇富兴味地看他。
“是啊!”她喜欢在头发作文章,如果别上两根发夹一定会更漂亮
“先生,这是最新款,昨天才进的货。”卖发夹的小姐拿了对蓝色发夹给他看,上面有彩漆点成花样,造型也别致。不过,女人的东西,骆同森实在不懂,感觉像雾里看花。
“你喜不喜欢?”他在米蕊绽耳边低语。
俊男美女的组合总是引人注目,周遭一堆投射过来的好奇目光,让她不知所措。见卖发夹的小姐眼不眨地看着,她干脆离开那里。
“我在前面等你。”
“你确定好看?而且适合你这种年纪?”骆同森转而问售货小姐,她和米蕊绽差不多年纪,模样也清秀,而且她头上也别了几根这样的发夹。
“当然确定,我都跟着潮流走的。”小姐指着自己头发让骆同森看。
“那你帮我找几对,一定要漂亮的喔!”骆同森瞥一眼,朝米蕊绽去处张望。
她细细地踱步,边走边看,但显然渐行渐远“如果,她不喜欢,还是觉得不漂亮,你就拿来跟我换。”售货小姐把挑选好的发夹装好递给他。“这里一共五对,你数数看。”
“多少钱?”骆同森匆忙掏出钱来付账。
“一对五十元,算你四十就好。”那小姐接过钱说:“以后你要买发夹,就等礼拜一,我每个礼拜一都会来。”
“如果她喜欢,我每个礼拜都来买。”接过找回来的钱,骆同森快步赶上米蕊绽,把东西拿给她。
“你看看,如果不喜欢的话,我现在立刻去和她换。”
米蕊绽接过小袋子,想看又不好意思看。
“看看啊!你在害羞什么呢!”骆同森糗她说。
“回家再看,不行啊!”米蕊绽白他一眼,还是瞄了下袋子,看见里面有些晶晶亮亮的发夹,她抬起头,又望进骆同森始终没有转移的深邃眸子里。
“不是我挑的。”他笑起来。
“谢谢。”她羞怯说道。
往前走了一段,看见贩卖渔产的小摊上摆满成堆的鲜鱼,他又停下来。
“先生,你要什么吗?”小贩热忱招呼着。
“什么鱼比较好吃?”原本该问米蕊绽的,不过,因为小贩好奇的眼神,她又害羞地朝前走去,所以他只好问小贩。
“香鱼,香鱼的鱼子新鲜肥美。”鱼贩指着一排三指宽的小鱼说:“这种鱼属于珍贵鱼种,好几天才能进一次货呢!”
“给我两条。”看见花枝白嫩得讨人喜欢,他又指说:“那个也拿两条好了。”
“三百元。”鱼贩把鱼、花枝,拿袋子装好,接过骆同森手里的千元大钞。
待找好钱,米蕊绽已看不到踪影了。骆同森往前觅去,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一双两百五,试穿看看!”明环婶端着笑脸、殷勤招呼客人,而米蕊绽就伫立在一旁帮着忙。
明环婶是个和善、好相处的人,但一开口总是唤他:“骆警官。”所以,骆同森没有过去打招呼——要维持良好的警民关系,得拜-那些穿着制服、让人一眼就看出是警察的同仁。他这种“便衣”愈低调越好,最好低调到把嫌犯铐上手铐,他还一脸懵懂、如坠五里雾。
他在原地等待米蕊绽,忽地,听见市场一阵骚动、高喊着捉贼——他朝声音来处望去,看见一个年轻男人仓皇地朝这里跑来。
“你等一下。”骆同森不费吹灰之力就逮住他,接着亮出自己的证件。
男子自投罗网,惊愕得不能自己,张着嘴却吐不出半个字。
“你是现行犯,有什么话回警局再说。”骆同森把放在腰后、衬衫遮住的手铐拿出来铐上他。
围观者聚集,争相指责人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明环婶、米蕊绽都在其中。
“你是警察喔!”鱼贩亮着眼看他,不知是稀奇还是诧异。
骆同森惯办刑案,在市场里捉小偷也是破天荒头一遭,处女秀。
“是呀!”他笑笑,扬声问着谁是受害人。
“我啦!”一个生意人模样的欧巴桑从围观的人群中站出来,指控着:“我在替客人试衣服的时候,他趁我不注意就把钱袋拿走,叫也叫不回来。”
“他跑都来不及了,还会停下来听你说吗?”他好笑地说。“你现在跟我到局里做笔录。”
“不行啦!这市场只有早上,我要做生意”欧巴桑为难地说。
“阿巧姐,我看你把钱拿回来就行了,不要告了。”有个妇人建议说。“不然,你还要跑分局,多麻烦呢!”
“对啦!得饶人处且饶人。”明环婶也说。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罪,就算她不告也要移送,法律就是这样。”骆同森解释着,然后对妇人说:“你下午再来作笔录没关系,留资料给我就行。”
欧巴桑不识字,鱼贩热心地代笔,然后交给骆同森。
纸条有些湿漉,还带鱼腥味,但他无可选择地把纸条塞进口袋里,另外,抽了张名片给欧巴桑。
“伊是刑事组长哩!”名片变竟相传阅的抢手货,耳语也更加热络。
“刑事先生,她的钱包就放在手边,他都敢拿,我想应该算抢劫才对。”一个男人说,一堆人跟着附和。
“我们又追又叫的,他算‘偷窃’?是不是警察想吃案?”有人不满地说。
“我要是想吃案,刚才就装作没看见就好,何必多此一举?”骆同森反问说。
“可是,这也该算抢劫才对,小偷哪会这样明目张胆?”一位老者说。
“对啊!扁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敢偷,绝不能便宜他。”有人说。
“虽然他是现行犯,但和欧巴桑并没有拉扯的动作,所以不能算抢劫。”骆同森耐下心来解释。“追赶也是正常的防卫动作,每个人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窃走,都会本能地去追对不对?一切我们会秉公处理,不会苟且马虎。”
“这么英俊的‘刑事’我第一次见到耶!”一个妇人跑到骆同森面前亮眼看着。“我们这里的警察都是‘在地人’比较多耶!你是不是外地调来的?”
“真的耶!”有声音说。“很像布袋戏里的史艳文”
史艳文?我还藏镜人哩!骆同森哭笑不得,但没有多说。
看热闹的人潮形成一堵人墙,妨碍了他的前进,也阻挡了他的视线。
“拜-,借过一下,没什么好看的。”骆同森驱赶着围观人潮,一边示意米蕊绽跟着他走。
围集的人群陆续疏散,只剩几个人零星尾随,但在不妨碍行进的前提下,他不想破坏他们看热闹的雅兴。
见菜摊上货色鲜翠,骆同森把嫌犯铐到自己手上,停下来买两把青菜。
“警察也要买菜喔?”有人好奇地问。
“警察也是人,当然要吃要喝啊!”骆同森没好气应着,准备掏钱出来给菜贩,但却发现钱放在另边口袋,而那只手铐着嫌犯。
“你把我长裤里的钱拿出来。”他对嫌犯说。这件事唤米蕊绽做当然是好一点,不过“理智”告诉他,如果不想被她打死,最好别这么说。
嫌犯一脸惶恐,迟迟不敢动手。
“拿啊!怕口袋里有东西咬... -->>
礼拜天,市场内人潮熙熙攘攘,路旁、骑楼下贩卖蔬果时鲜、衣服、五金、童鞋像赶集似的,大声么和着,烘托出一股国泰民安、四海升平的味道。
骆同森和米蕊绽一同走在热闹的市集中,为两人晚餐做张罗。看见一个摊子卖着漂亮发夹,他驻足下来。
“你要买啊!”米蕊绽颇富兴味地看他。
“是啊!”她喜欢在头发作文章,如果别上两根发夹一定会更漂亮
“先生,这是最新款,昨天才进的货。”卖发夹的小姐拿了对蓝色发夹给他看,上面有彩漆点成花样,造型也别致。不过,女人的东西,骆同森实在不懂,感觉像雾里看花。
“你喜不喜欢?”他在米蕊绽耳边低语。
俊男美女的组合总是引人注目,周遭一堆投射过来的好奇目光,让她不知所措。见卖发夹的小姐眼不眨地看着,她干脆离开那里。
“我在前面等你。”
“你确定好看?而且适合你这种年纪?”骆同森转而问售货小姐,她和米蕊绽差不多年纪,模样也清秀,而且她头上也别了几根这样的发夹。
“当然确定,我都跟着潮流走的。”小姐指着自己头发让骆同森看。
“那你帮我找几对,一定要漂亮的喔!”骆同森瞥一眼,朝米蕊绽去处张望。
她细细地踱步,边走边看,但显然渐行渐远“如果,她不喜欢,还是觉得不漂亮,你就拿来跟我换。”售货小姐把挑选好的发夹装好递给他。“这里一共五对,你数数看。”
“多少钱?”骆同森匆忙掏出钱来付账。
“一对五十元,算你四十就好。”那小姐接过钱说:“以后你要买发夹,就等礼拜一,我每个礼拜一都会来。”
“如果她喜欢,我每个礼拜都来买。”接过找回来的钱,骆同森快步赶上米蕊绽,把东西拿给她。
“你看看,如果不喜欢的话,我现在立刻去和她换。”
米蕊绽接过小袋子,想看又不好意思看。
“看看啊!你在害羞什么呢!”骆同森糗她说。
“回家再看,不行啊!”米蕊绽白他一眼,还是瞄了下袋子,看见里面有些晶晶亮亮的发夹,她抬起头,又望进骆同森始终没有转移的深邃眸子里。
“不是我挑的。”他笑起来。
“谢谢。”她羞怯说道。
往前走了一段,看见贩卖渔产的小摊上摆满成堆的鲜鱼,他又停下来。
“先生,你要什么吗?”小贩热忱招呼着。
“什么鱼比较好吃?”原本该问米蕊绽的,不过,因为小贩好奇的眼神,她又害羞地朝前走去,所以他只好问小贩。
“香鱼,香鱼的鱼子新鲜肥美。”鱼贩指着一排三指宽的小鱼说:“这种鱼属于珍贵鱼种,好几天才能进一次货呢!”
“给我两条。”看见花枝白嫩得讨人喜欢,他又指说:“那个也拿两条好了。”
“三百元。”鱼贩把鱼、花枝,拿袋子装好,接过骆同森手里的千元大钞。
待找好钱,米蕊绽已看不到踪影了。骆同森往前觅去,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一双两百五,试穿看看!”明环婶端着笑脸、殷勤招呼客人,而米蕊绽就伫立在一旁帮着忙。
明环婶是个和善、好相处的人,但一开口总是唤他:“骆警官。”所以,骆同森没有过去打招呼——要维持良好的警民关系,得拜-那些穿着制服、让人一眼就看出是警察的同仁。他这种“便衣”愈低调越好,最好低调到把嫌犯铐上手铐,他还一脸懵懂、如坠五里雾。
他在原地等待米蕊绽,忽地,听见市场一阵骚动、高喊着捉贼——他朝声音来处望去,看见一个年轻男人仓皇地朝这里跑来。
“你等一下。”骆同森不费吹灰之力就逮住他,接着亮出自己的证件。
男子自投罗网,惊愕得不能自己,张着嘴却吐不出半个字。
“你是现行犯,有什么话回警局再说。”骆同森把放在腰后、衬衫遮住的手铐拿出来铐上他。
围观者聚集,争相指责人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明环婶、米蕊绽都在其中。
“你是警察喔!”鱼贩亮着眼看他,不知是稀奇还是诧异。
骆同森惯办刑案,在市场里捉小偷也是破天荒头一遭,处女秀。
“是呀!”他笑笑,扬声问着谁是受害人。
“我啦!”一个生意人模样的欧巴桑从围观的人群中站出来,指控着:“我在替客人试衣服的时候,他趁我不注意就把钱袋拿走,叫也叫不回来。”
“他跑都来不及了,还会停下来听你说吗?”他好笑地说。“你现在跟我到局里做笔录。”
“不行啦!这市场只有早上,我要做生意”欧巴桑为难地说。
“阿巧姐,我看你把钱拿回来就行了,不要告了。”有个妇人建议说。“不然,你还要跑分局,多麻烦呢!”
“对啦!得饶人处且饶人。”明环婶也说。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罪,就算她不告也要移送,法律就是这样。”骆同森解释着,然后对妇人说:“你下午再来作笔录没关系,留资料给我就行。”
欧巴桑不识字,鱼贩热心地代笔,然后交给骆同森。
纸条有些湿漉,还带鱼腥味,但他无可选择地把纸条塞进口袋里,另外,抽了张名片给欧巴桑。
“伊是刑事组长哩!”名片变竟相传阅的抢手货,耳语也更加热络。
“刑事先生,她的钱包就放在手边,他都敢拿,我想应该算抢劫才对。”一个男人说,一堆人跟着附和。
“我们又追又叫的,他算‘偷窃’?是不是警察想吃案?”有人不满地说。
“我要是想吃案,刚才就装作没看见就好,何必多此一举?”骆同森反问说。
“可是,这也该算抢劫才对,小偷哪会这样明目张胆?”一位老者说。
“对啊!扁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敢偷,绝不能便宜他。”有人说。
“虽然他是现行犯,但和欧巴桑并没有拉扯的动作,所以不能算抢劫。”骆同森耐下心来解释。“追赶也是正常的防卫动作,每个人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窃走,都会本能地去追对不对?一切我们会秉公处理,不会苟且马虎。”
“这么英俊的‘刑事’我第一次见到耶!”一个妇人跑到骆同森面前亮眼看着。“我们这里的警察都是‘在地人’比较多耶!你是不是外地调来的?”
“真的耶!”有声音说。“很像布袋戏里的史艳文”
史艳文?我还藏镜人哩!骆同森哭笑不得,但没有多说。
看热闹的人潮形成一堵人墙,妨碍了他的前进,也阻挡了他的视线。
“拜-,借过一下,没什么好看的。”骆同森驱赶着围观人潮,一边示意米蕊绽跟着他走。
围集的人群陆续疏散,只剩几个人零星尾随,但在不妨碍行进的前提下,他不想破坏他们看热闹的雅兴。
见菜摊上货色鲜翠,骆同森把嫌犯铐到自己手上,停下来买两把青菜。
“警察也要买菜喔?”有人好奇地问。
“警察也是人,当然要吃要喝啊!”骆同森没好气应着,准备掏钱出来给菜贩,但却发现钱放在另边口袋,而那只手铐着嫌犯。
“你把我长裤里的钱拿出来。”他对嫌犯说。这件事唤米蕊绽做当然是好一点,不过“理智”告诉他,如果不想被她打死,最好别这么说。
嫌犯一脸惶恐,迟迟不敢动手。
“拿啊!怕口袋里有东西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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