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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狸奴试探性的朝着橘子探出梅花爪。
房朝辞一把就抢过了金橘,护在自己手里,掷地有声两个字:“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房攻:这是豚儿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的!都是我的!
谢受:……不是,我没有!
狸奴*:就是指猫啦,猫奴陆游的那句名诗——我与狸奴不出门,想必大家都知道23333不过宋朝的时候,上层流行的是养鸟。喵星人还没能大面积的打入高层圈,汪星人的主要作用还是打猎犬,而不是宠物。
菘菜*:白菜的古称。
第25章第二十五份产业:
一人一猫对视良久,狸奴几次试图伸爪,均被房朝辞“逼”退。
“绝对不可以动,知道吗?”等白色的狸奴消停了,房朝辞这才把那唯一的一个金橘往雪白大猫的眼跟前凑了凑,一脸严肃的开始了教育,甚至连眼睛里都带着紧绷,他叫了狸奴的大名,“飞练!注意!”
飞练就是这只大猫的名字了,“上望之连天,若曳飞练于霄中矣”的飞练,大白话就是舞动的白绢。配上飞练纯白色的长毛,小仙女一样的外表,再合适不过。
飞练算是房朝辞养的宠物。
大启还没有“宠物”这种说法,比较广为人知的称呼是“教虫蚁”,甚至因此还衍生出了一种比较另类的街头表演,有点类似于马戏团的感觉。而这一切的形成,则是因为对于启人来说,宠物并不止是一个只用饲养的存在,大多数人都以调教宠物为乐。
又称教养。
还是拿鸽子业余八级爱好者的神宗来说好了,神宗那都不叫养鸽子,而是应该说是养儿子,甚至也许比对儿子更尽心,至少他是不会给孩子做饭的,但是他会给鸽子做。从不假他人之手。
神宗伺候鸽子伺候的就像是一个常在地里辛勤劳作的老农民,哪怕他其实并不爱运动也不爱劳作,但他却很享受每天自己给鸽子做饭、喂饭、放飞、回笼、教它们飞鸽传书认路的一整套过程,比教孩子可耐心多了,也用心多了,甚至到了有点走火入魔的程度。
神宗还有一个专门打造的鸽子哨,就偷偷挂在脖子上,藏在衣裳里。每天哨声一响,远远的就能看见凤凰山行宫的上空,有一群足系金铃的白鸽振翅而飞,划过蓝天白云,盘旋着久久不息。
神宗甚至乐观的觉得,早晚有天他会教会他的鸽儿子们在空中列队表演。
大启往上数的前四任皇帝,也都有自己偏爱的动物,好比文艺青年的文帝喜欢养鹰鹘,也极擅画鹰鹘,举止、神态总能捕捉的惟妙惟肖,他留下的丹青墨宝里至少有三分之一都是鹰鹘,还有三分之一是不同年龄段的谢介,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杂七杂八的作品;仁帝喜鹦鹉,太宗和太祖则爱马。
群臣、文人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有了梅妻鹤子的说法。
总而言之,大启人自上而下都爱有点精神寄托,你寻常不养个什么物什,都不好打入工作之余的同僚话题圈。为了和别人有话题聊而养宠物的大有人在,风气也就越来越盛。
房朝辞养飞练,倒是没有那么功利。
因为这个从属关系,在最初的时候应该是要颠倒一下的。是还是个小奶猫的飞练发现了房朝辞,并努力的“养”了他,才有如今的十年如一日的主宠生活。
飞练凑近金橘,用湿漉漉的鼻子嗅了嗅,然后绵长的“喵”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房朝辞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重新挂上男神脸,唤来了六郎,让他给飞练端了一盘橘子。房朝辞在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点不放心,想让飞练满足一下好奇心,一次性吃个够,别在来惦记他手上的这个。再把玩一会儿,他就会把它收起来了。
bsp; 狸奴试探性的朝着橘子探出梅花爪。
房朝辞一把就抢过了金橘,护在自己手里,掷地有声两个字:“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房攻:这是豚儿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的!都是我的!
谢受:……不是,我没有!
狸奴*:就是指猫啦,猫奴陆游的那句名诗——我与狸奴不出门,想必大家都知道23333不过宋朝的时候,上层流行的是养鸟。喵星人还没能大面积的打入高层圈,汪星人的主要作用还是打猎犬,而不是宠物。
菘菜*:白菜的古称。
第25章第二十五份产业:
一人一猫对视良久,狸奴几次试图伸爪,均被房朝辞“逼”退。
“绝对不可以动,知道吗?”等白色的狸奴消停了,房朝辞这才把那唯一的一个金橘往雪白大猫的眼跟前凑了凑,一脸严肃的开始了教育,甚至连眼睛里都带着紧绷,他叫了狸奴的大名,“飞练!注意!”
飞练就是这只大猫的名字了,“上望之连天,若曳飞练于霄中矣”的飞练,大白话就是舞动的白绢。配上飞练纯白色的长毛,小仙女一样的外表,再合适不过。
飞练算是房朝辞养的宠物。
大启还没有“宠物”这种说法,比较广为人知的称呼是“教虫蚁”,甚至因此还衍生出了一种比较另类的街头表演,有点类似于马戏团的感觉。而这一切的形成,则是因为对于启人来说,宠物并不止是一个只用饲养的存在,大多数人都以调教宠物为乐。
又称教养。
还是拿鸽子业余八级爱好者的神宗来说好了,神宗那都不叫养鸽子,而是应该说是养儿子,甚至也许比对儿子更尽心,至少他是不会给孩子做饭的,但是他会给鸽子做。从不假他人之手。
神宗伺候鸽子伺候的就像是一个常在地里辛勤劳作的老农民,哪怕他其实并不爱运动也不爱劳作,但他却很享受每天自己给鸽子做饭、喂饭、放飞、回笼、教它们飞鸽传书认路的一整套过程,比教孩子可耐心多了,也用心多了,甚至到了有点走火入魔的程度。
神宗还有一个专门打造的鸽子哨,就偷偷挂在脖子上,藏在衣裳里。每天哨声一响,远远的就能看见凤凰山行宫的上空,有一群足系金铃的白鸽振翅而飞,划过蓝天白云,盘旋着久久不息。
神宗甚至乐观的觉得,早晚有天他会教会他的鸽儿子们在空中列队表演。
大启往上数的前四任皇帝,也都有自己偏爱的动物,好比文艺青年的文帝喜欢养鹰鹘,也极擅画鹰鹘,举止、神态总能捕捉的惟妙惟肖,他留下的丹青墨宝里至少有三分之一都是鹰鹘,还有三分之一是不同年龄段的谢介,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杂七杂八的作品;仁帝喜鹦鹉,太宗和太祖则爱马。
群臣、文人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有了梅妻鹤子的说法。
总而言之,大启人自上而下都爱有点精神寄托,你寻常不养个什么物什,都不好打入工作之余的同僚话题圈。为了和别人有话题聊而养宠物的大有人在,风气也就越来越盛。
房朝辞养飞练,倒是没有那么功利。
因为这个从属关系,在最初的时候应该是要颠倒一下的。是还是个小奶猫的飞练发现了房朝辞,并努力的“养”了他,才有如今的十年如一日的主宠生活。
飞练凑近金橘,用湿漉漉的鼻子嗅了嗅,然后绵长的“喵”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房朝辞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重新挂上男神脸,唤来了六郎,让他给飞练端了一盘橘子。房朝辞在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点不放心,想让飞练满足一下好奇心,一次性吃个够,别在来惦记他手上的这个。再把玩一会儿,他就会把它收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