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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8:40,周末坐在审讯室内已经连续突击审讯了半宿,他旁边坐着的是鲍勃,而坐在犯人位置上的,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金发少年。
该少年正处于青春期阶段,可他脸上干净的没有半点雀斑不说,甚至连个青春痘都找不到,更有意思地的是,当周末、鲍勃等人在大半夜里开警车赶到他家,将他从床上抓住,在他那个快要发疯了一样大吼大叫的母亲面前,罗宾只是特别平静的说了一句:“母亲,别担心,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
手上带着手铐,脊背已经被鲍勃那强壮的膝盖顶住,周末和鲍勃的搭档正在用力拧着他的双手,就怕他有机会碰到那把不知道藏在哪里的.45口径手枪时,有多少人可以像罗宾这么镇定?
周末相信任何一个无辜的人都不会在警察闯入家中将自己按在床上的那一刻如此镇定,连起码的询问都不曾发出过,即便这个孩子的母亲发了疯一样大吼:“为什么抓我儿子!”,你好歹随声附和的来上两句面目狰狞的:“你们凭什么抓我?”吧?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罗宾就是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周末和蒙泰克警察局的夜班警员给带回了局里。
回到警察局后,经过汉斯的指认,这名金发少年正是购买了两个.45弹夹与消音器的人,于是,整个办案方向分为了两组,德瑞克通知FBI与鉴定科去罗宾家里搜查,周末和鲍勃对罗宾进行第一轮的审讯,而德瑞克自己则坐在监控室里看着。按理说德瑞克应该亲自审讯,无论是为了查理还是断脚杀人案的重要性,可他没有这么做,他怕自己听到案情经过的时候,直接拔出手枪干掉罗宾。至于为什么不让FBI来审而选择周末,德瑞克根本不可能把蒙泰克警察局抓到的疑犯让出,选择周末审讯则因为他根本等不到吉米和突击队来上班。
“你为什么要买一把手枪?还要为手枪配上消音器?”周末第四次问出了这个问题,尽管重复审问是警察的审讯手段之一,可是让他这个级别的审讯高手连续四次重复已经问过的问题则证明了这个孩子的回答不光无法定罪,还合情合理到了天衣无缝的程度。
罗宾长着一张典型的英伦脸,那种帅是在校园里可以得到无数低头看手机的少女在他经过时,瞬间抬起头来注视的:“好玩,作为一个男孩子,拥有一把枪、可以向电影里特工一样给枪配上消音器,是梦想。”
这句话里有漏洞,不过在第一次回答时,罗宾就把漏洞堵的严严实实:“蒙泰克有沃尔玛,有专门的枪械用品商店,你这个住在富人区,家里肯给与你大笔资金任由你亲手拼装一辆车的富家少爷为什么要去枪贩子手里买.45的手枪?不危险吗?还要从另外一个枪贩子手里单独购买子弹、弹夹和消音器,你就不怕被抢?”
罗宾的回答从未改变过:“便宜。”
“你也说了,我有一辆还没拼装完的汽车,买枪的钱是从购买汽车零件中节省出来的,呃,这属于男孩子突然性的兴趣转移,不过我已经回到正常轨道上了,在野外开了几枪以后,我发觉开枪并没有电影里展现的那么帅。还有,最近我考虑了一下,可能我买贵了。”
这个孩子太聪明!
他把周末的问题全都堵死了,一般犯人为了否定犯罪在承认买枪以后会马上说自己没有开过枪,可罗宾完全不一样,他承认自己开过枪,为的,是彻底毁掉周末在他说没开过枪以后提出火药检测的要求。
没开过枪的人手上怎么会有火药痕迹?难不成拼装汽车的时候需要装入火药?
这个时候罗宾就会陷入无法回旋的地步。
你撒谎了是吧?开过枪吧?
在哪开的枪?
为什么开的枪?
一个少年在拥有一把新枪的时候谁也无法忍住立即尝试的欲望,就像是下载了新款游戏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即玩,不打到被AI虐的找不到北绝不罢手。
这是罗宾无法解释的,也是会立刻被周末抓住狠狠攻击的,然而,这一切在没有发生时,已经被罗宾建起了一堵高墙,防御度100%。
“枪呢?”
“丢了,扔在开过枪的树林里。”罗宾的回答越来越谨慎:“我意识到了从枪贩子手里买枪的真正危险不是被抢,而是买一把凶器。我害怕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扔了,我可以告诉你们扔在了哪里。”
周末可以肯定,这个孩子所说的位置一定有开过枪的弹壳,有被击中的树木、饮料罐、石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没准痕迹比对专家还能发现枪被扔在某处的痕迹,可是,在没有监控器的地方,谁也法确定他是否是在把枪扔下去之后又捡了起来,那个地方也一定没有一把.45口径的手枪在等着他们。
“你的家庭情况是什么样的?”
到这,周末只能放弃继续审问有关于案情的所有事情,毕竟在已知证据下,谁也无法将罗宾和砍脚杀人案连接起来,只能证明他买过枪,枪还丢了。
“我的父母离婚了,他们联系很少,父亲在哪我不太清楚,可能是圣安东尼奥、休斯顿,也许在洛杉矶。我是由母亲养大的,她是个伟大的女人,能在股市里赚大把大把的钱,还能为了我拒绝了这么多年以来每一个快跟他走入婚姻殿堂的男人。我爱她。”
平静,没有波澜,没有十六岁年纪下对突然抓到警察面对两名警察审讯的紧张。他表现的像是一个正在陪当事人接受警方问询的律师,不管当事人说什么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声誉一样,完全没把眼前这俩人当回事。
德瑞克在监控室内皱起了眉... -->>
早晨8:40,周末坐在审讯室内已经连续突击审讯了半宿,他旁边坐着的是鲍勃,而坐在犯人位置上的,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金发少年。
该少年正处于青春期阶段,可他脸上干净的没有半点雀斑不说,甚至连个青春痘都找不到,更有意思地的是,当周末、鲍勃等人在大半夜里开警车赶到他家,将他从床上抓住,在他那个快要发疯了一样大吼大叫的母亲面前,罗宾只是特别平静的说了一句:“母亲,别担心,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
手上带着手铐,脊背已经被鲍勃那强壮的膝盖顶住,周末和鲍勃的搭档正在用力拧着他的双手,就怕他有机会碰到那把不知道藏在哪里的.45口径手枪时,有多少人可以像罗宾这么镇定?
周末相信任何一个无辜的人都不会在警察闯入家中将自己按在床上的那一刻如此镇定,连起码的询问都不曾发出过,即便这个孩子的母亲发了疯一样大吼:“为什么抓我儿子!”,你好歹随声附和的来上两句面目狰狞的:“你们凭什么抓我?”吧?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罗宾就是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周末和蒙泰克警察局的夜班警员给带回了局里。
回到警察局后,经过汉斯的指认,这名金发少年正是购买了两个.45弹夹与消音器的人,于是,整个办案方向分为了两组,德瑞克通知FBI与鉴定科去罗宾家里搜查,周末和鲍勃对罗宾进行第一轮的审讯,而德瑞克自己则坐在监控室里看着。按理说德瑞克应该亲自审讯,无论是为了查理还是断脚杀人案的重要性,可他没有这么做,他怕自己听到案情经过的时候,直接拔出手枪干掉罗宾。至于为什么不让FBI来审而选择周末,德瑞克根本不可能把蒙泰克警察局抓到的疑犯让出,选择周末审讯则因为他根本等不到吉米和突击队来上班。
“你为什么要买一把手枪?还要为手枪配上消音器?”周末第四次问出了这个问题,尽管重复审问是警察的审讯手段之一,可是让他这个级别的审讯高手连续四次重复已经问过的问题则证明了这个孩子的回答不光无法定罪,还合情合理到了天衣无缝的程度。
罗宾长着一张典型的英伦脸,那种帅是在校园里可以得到无数低头看手机的少女在他经过时,瞬间抬起头来注视的:“好玩,作为一个男孩子,拥有一把枪、可以向电影里特工一样给枪配上消音器,是梦想。”
这句话里有漏洞,不过在第一次回答时,罗宾就把漏洞堵的严严实实:“蒙泰克有沃尔玛,有专门的枪械用品商店,你这个住在富人区,家里肯给与你大笔资金任由你亲手拼装一辆车的富家少爷为什么要去枪贩子手里买.45的手枪?不危险吗?还要从另外一个枪贩子手里单独购买子弹、弹夹和消音器,你就不怕被抢?”
罗宾的回答从未改变过:“便宜。”
“你也说了,我有一辆还没拼装完的汽车,买枪的钱是从购买汽车零件中节省出来的,呃,这属于男孩子突然性的兴趣转移,不过我已经回到正常轨道上了,在野外开了几枪以后,我发觉开枪并没有电影里展现的那么帅。还有,最近我考虑了一下,可能我买贵了。”
这个孩子太聪明!
他把周末的问题全都堵死了,一般犯人为了否定犯罪在承认买枪以后会马上说自己没有开过枪,可罗宾完全不一样,他承认自己开过枪,为的,是彻底毁掉周末在他说没开过枪以后提出火药检测的要求。
没开过枪的人手上怎么会有火药痕迹?难不成拼装汽车的时候需要装入火药?
这个时候罗宾就会陷入无法回旋的地步。
你撒谎了是吧?开过枪吧?
在哪开的枪?
为什么开的枪?
一个少年在拥有一把新枪的时候谁也无法忍住立即尝试的欲望,就像是下载了新款游戏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即玩,不打到被AI虐的找不到北绝不罢手。
这是罗宾无法解释的,也是会立刻被周末抓住狠狠攻击的,然而,这一切在没有发生时,已经被罗宾建起了一堵高墙,防御度100%。
“枪呢?”
“丢了,扔在开过枪的树林里。”罗宾的回答越来越谨慎:“我意识到了从枪贩子手里买枪的真正危险不是被抢,而是买一把凶器。我害怕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扔了,我可以告诉你们扔在了哪里。”
周末可以肯定,这个孩子所说的位置一定有开过枪的弹壳,有被击中的树木、饮料罐、石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没准痕迹比对专家还能发现枪被扔在某处的痕迹,可是,在没有监控器的地方,谁也法确定他是否是在把枪扔下去之后又捡了起来,那个地方也一定没有一把.45口径的手枪在等着他们。
“你的家庭情况是什么样的?”
到这,周末只能放弃继续审问有关于案情的所有事情,毕竟在已知证据下,谁也无法将罗宾和砍脚杀人案连接起来,只能证明他买过枪,枪还丢了。
“我的父母离婚了,他们联系很少,父亲在哪我不太清楚,可能是圣安东尼奥、休斯顿,也许在洛杉矶。我是由母亲养大的,她是个伟大的女人,能在股市里赚大把大把的钱,还能为了我拒绝了这么多年以来每一个快跟他走入婚姻殿堂的男人。我爱她。”
平静,没有波澜,没有十六岁年纪下对突然抓到警察面对两名警察审讯的紧张。他表现的像是一个正在陪当事人接受警方问询的律师,不管当事人说什么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声誉一样,完全没把眼前这俩人当回事。
德瑞克在监控室内皱起了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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