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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时七邪君自己跑掉,可不就是把女儿给卖了?而常乐,就是那个捡了便宜的人。
后来在太古城,何易才知道这位结拜大哥为了帮他拿到梭罗果不但得罪了太古皇族,还把自己老爹也拉下了水。那颗冰雾缠绕的果子,现在都还在他须弥环里呆着。虽然梭罗果后来没有派上用场,但这份情义,他却是从未忘记。
林炎之带着他和月,在地上一踩十几丈,快速朝着西边的方向走去。
常家上下都住在明王主府后头不远处的一方山谷里,从大千湖过去足有五十多里路程,以他们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能抵达。在途中,林炎之告诉何易常乐早在八十多天以前就已经当爹了,他和七的孩子名叫常皓,现已是个大人模样。
听闻自己已经真正成了叔叔级人物,何易一时无语,暗道大哥未免太急了一。不过当他抵达常家幽居的山谷之后,便一下子明白了大哥这么急着要孩子的用意。
在那山谷入口之处,正有一方坟冢立在那里。那坟茔不大,也不华丽,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土包和一块墓碑而已。墓碑上的字也不见格式规矩,只是刻着“爱妻苏月”,旁缀着“常黎”的名。
驻足在坟前,林炎之看着那墓碑叹道:“常黎铮铮汉子,活了过万年的人物,却为一个承诺甘愿放弃生死劫力,至今仍未再踏生死境。他的执着,在山海界深具代表性。”
“只是如他们这般,不也很美么?”何易看着墓碑前的一捧不知名鲜花浅笑道。
即便成了一抔黄土,但两人的事迹早已刻入历史长河中,至少在那么几个人的心里,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区区百年承诺,对天仙来本来不算什么,但在妻子死后愿意付出偌大代价将之挽回,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这个女人生在星河帝国的角落,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但却因为遇上了身为帝国三巨头之一的常大将军,从此命运惊天变向,脱离了市井平民的范畴。
无数凡人梦想着可以遇到神仙,但真正遇到神仙的人却并非每一个都可以用好运来形容。苏月遇上常黎,固然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但在常黎离开山海界的那些年里,她所受的苦却也不是寻常人可以想象的。
后来的那一杯逆生酒,价值已非物质可以估量,那酒杯里包含的东西非但有天珍地粹,还有许多人的诚挚的心意和不计代价的付出。
本该死去的人重新活在世上,她的一生是过得超然快乐,还是矛盾压抑呢?
细算来,若她的寿命只有百来年,那么或许早在山海界一行人离开无量山之后不久,她便已经回归黄泉了。常黎许她百年神仙般的生活,想来也有做到。不过这个从一角乡村出世,却葬在着名震寰宇的仙都巨城之中的女人,她的一生又该如何形容?
何易猜不到她跟常黎这对彼此差距极大的夫妻到底过了什么样的百年人生,但他认为,如果常黎是和自己,和林炎之相似的人,那么这百年,一定是个美好的故事。
只不过,常黎比他们更狠,过的话一转圜的余地都没有,无论自己舍得舍不得,都没有去改变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最终结果。
远处,很远的远处,轻快的脚步伴着一阵笑声飞进坟前三人的耳朵里。何易回头看去,只见在另一条通往山谷的路上,一位体胖的华服青年和一名身材纤瘦的黑衣女子谈笑着走向了这边。
虽然相隔一两千丈远,但何易的目力还是清晰看到了那两人的模样。比起当年太古城分开的时候,常乐更胖了许多,已经从微胖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胖子。而已为人母的七也已不复昔年青稚天真的模样,眉宇间多了几分妩媚和温柔。
何易听见了他们所的话。两人聊着方才上街所见的趣事,偷笑这家仆人被过街灵鼠撞飞,那家仙马当街放屁崩了主人面子。有关修炼的话题半句没有从他们口中出,所聊的话题就与寻常百姓的闲谈一般无二。
“早念着周道长家的甘露杨桃了,刚才路过的时候却被那娃娃一闹给忘了,真是可惜。”
“阿哥要是嘴馋,咱们就再出去一趟嘛?”
“咦,怎成我嘴馋了,分明是你念叨了五六天吧?”
“哪里是了,我又不曾提过周道长家。”
“……”
“……”
两人且走且近,随意闲谈,却未曾留意远处的风景。直到临近谷口,常乐习惯性看向母亲的墓碑时,才一下子呆住。
“那只好明日再……明……啊!是……”
想,当时七邪君自己跑掉,可不就是把女儿给卖了?而常乐,就是那个捡了便宜的人。
后来在太古城,何易才知道这位结拜大哥为了帮他拿到梭罗果不但得罪了太古皇族,还把自己老爹也拉下了水。那颗冰雾缠绕的果子,现在都还在他须弥环里呆着。虽然梭罗果后来没有派上用场,但这份情义,他却是从未忘记。
林炎之带着他和月,在地上一踩十几丈,快速朝着西边的方向走去。
常家上下都住在明王主府后头不远处的一方山谷里,从大千湖过去足有五十多里路程,以他们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能抵达。在途中,林炎之告诉何易常乐早在八十多天以前就已经当爹了,他和七的孩子名叫常皓,现已是个大人模样。
听闻自己已经真正成了叔叔级人物,何易一时无语,暗道大哥未免太急了一。不过当他抵达常家幽居的山谷之后,便一下子明白了大哥这么急着要孩子的用意。
在那山谷入口之处,正有一方坟冢立在那里。那坟茔不大,也不华丽,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土包和一块墓碑而已。墓碑上的字也不见格式规矩,只是刻着“爱妻苏月”,旁缀着“常黎”的名。
驻足在坟前,林炎之看着那墓碑叹道:“常黎铮铮汉子,活了过万年的人物,却为一个承诺甘愿放弃生死劫力,至今仍未再踏生死境。他的执着,在山海界深具代表性。”
“只是如他们这般,不也很美么?”何易看着墓碑前的一捧不知名鲜花浅笑道。
即便成了一抔黄土,但两人的事迹早已刻入历史长河中,至少在那么几个人的心里,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区区百年承诺,对天仙来本来不算什么,但在妻子死后愿意付出偌大代价将之挽回,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这个女人生在星河帝国的角落,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但却因为遇上了身为帝国三巨头之一的常大将军,从此命运惊天变向,脱离了市井平民的范畴。
无数凡人梦想着可以遇到神仙,但真正遇到神仙的人却并非每一个都可以用好运来形容。苏月遇上常黎,固然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但在常黎离开山海界的那些年里,她所受的苦却也不是寻常人可以想象的。
后来的那一杯逆生酒,价值已非物质可以估量,那酒杯里包含的东西非但有天珍地粹,还有许多人的诚挚的心意和不计代价的付出。
本该死去的人重新活在世上,她的一生是过得超然快乐,还是矛盾压抑呢?
细算来,若她的寿命只有百来年,那么或许早在山海界一行人离开无量山之后不久,她便已经回归黄泉了。常黎许她百年神仙般的生活,想来也有做到。不过这个从一角乡村出世,却葬在着名震寰宇的仙都巨城之中的女人,她的一生又该如何形容?
何易猜不到她跟常黎这对彼此差距极大的夫妻到底过了什么样的百年人生,但他认为,如果常黎是和自己,和林炎之相似的人,那么这百年,一定是个美好的故事。
只不过,常黎比他们更狠,过的话一转圜的余地都没有,无论自己舍得舍不得,都没有去改变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最终结果。
远处,很远的远处,轻快的脚步伴着一阵笑声飞进坟前三人的耳朵里。何易回头看去,只见在另一条通往山谷的路上,一位体胖的华服青年和一名身材纤瘦的黑衣女子谈笑着走向了这边。
虽然相隔一两千丈远,但何易的目力还是清晰看到了那两人的模样。比起当年太古城分开的时候,常乐更胖了许多,已经从微胖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胖子。而已为人母的七也已不复昔年青稚天真的模样,眉宇间多了几分妩媚和温柔。
何易听见了他们所的话。两人聊着方才上街所见的趣事,偷笑这家仆人被过街灵鼠撞飞,那家仙马当街放屁崩了主人面子。有关修炼的话题半句没有从他们口中出,所聊的话题就与寻常百姓的闲谈一般无二。
“早念着周道长家的甘露杨桃了,刚才路过的时候却被那娃娃一闹给忘了,真是可惜。”
“阿哥要是嘴馋,咱们就再出去一趟嘛?”
“咦,怎成我嘴馋了,分明是你念叨了五六天吧?”
“哪里是了,我又不曾提过周道长家。”
“……”
“……”
两人且走且近,随意闲谈,却未曾留意远处的风景。直到临近谷口,常乐习惯性看向母亲的墓碑时,才一下子呆住。
“那只好明日再……明……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