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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过凌晨。
辉沙庄园背后的山上。
夜风很凉。
“醒醒,醒醒。”
迷迷糊糊中,林奇感觉有人在推他。
不,我还要再睡一会儿,丽丝儿,过一会儿再叫我……
他下意识地摆了摆手。
但下一刻,古德家族的小少爷便惊醒了过来了。
他意识到了现在的处境。
并非是在辉沙庄园那柔软的大床上。
而是,绝境。
前所未有的危险境地。
他被那个该死的震旦小丑,捉走了……
林奇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嗨……”
康德就蹲在他面前,笑眯眯地向他打招呼。
这笑容在林奇眼中,犹如恶魔一般。
他惊恐地挣扎着想要逃离想要喊叫,但他双手双脚被绑得紧紧的,嘴巴也被牢牢地捆住,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感觉怎么样啊?被扔到黑布隆冬的密道里,不远的地方就是你家的藏宝室,你爹在里面咆哮大叫,只要他走入洞中,走一小段路,就能看到你,就能看到他心爱的儿子,你就会得救,你就会回到你所熟悉的家,重新做古德家族的小少爷,而不是在这里,恐惧,担心,又无助。”
他笑道:“是不是觉得很讽刺?恨你爹吗?”
林奇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含着泪水,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像会说话,那可怜的模样,恐怕不明真相的人看到这双眼睛之后,就会立刻生出怜惜之情吧。
“不要露出这模样,我不上当,我会觉得你在演,你看看,是不是很讽刺?你骗了我,我便不会相信你了,这就是狼来了的故事,只要一次就够了,你再可怜也没有用……啊,对了,你是不是很冷?”
他将林奇扶了起来,慈眉善目地问。
林奇疯狂地摇头。
不冷,一点都不冷。
他想表达出这样的意思。
他可不会觉得康德真的在关心他,如果说冷的话,也许下一瞬间,这个一直在笑的家伙,就会把烙铁之类的东西印在他身上吧。
但他错了。
康德居然真的拿出一件衣服披给了他,细心地围住。
衣服的样式很奇怪,但真的很暖和,里面没有倒刺,也没有毒,林奇甚至看到了上面流转着红色的火焰符文,竟然是件附魔衣服。
“这个呢,上面有御火附魔,可以抵御火焰伤害,毕竟,我想让你留个全尸,否则不好收拾,也不好辨认。”
林奇的身体又僵住了。
他止不住地颤抖着,想要求饶哀求,可他嘴巴被封住,说不出话。
康德将他拉了起来:“来,这里夜风大,你还小,长身体的时候,别吹了风,走,我们去车里,那里很暖和,还有空调呢。”
被拉起来之后,林奇才发现,身后多了一辆非常庞大的东西。
康德说这是车,可他没有看到马,但直觉告诉林奇,这种东西,可以自行行驶,就像白天拖着他跑的那辆铁马一样。
偶然间一转头,他又愣住了。
这里是山上。
他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
因为山下不远,就是辉沙庄园,那里火光照耀,四处都是篝火。
他的眼中闪过了激动之色,大声呜呜起来,似乎想要唤起山下人的注意,但是太远了,真的是太远了,他的声音很快消失在夜风中。
然后被拎到了车的侧面。
康德打开了车门。
车身很高,对于成人来说,也得踩着踏板才能上去,他将林奇丢到了驾驶座旁边,然后自己也爬了上去,并且关上了车门。
“这里呢,是驾驶室,这个车,是我们那边的车,不用牛马拉拽,自己就能跑,是不是非常神奇?你看这里,是不是非常高?从这里,还能看到你的家,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很喜欢车,喜欢坐在驾驶座前面,最喜欢的,是这种大卡车,因为又高又大,坐在上面,很高,能看得很远。”
他温和地说着话,好像真的是在向异世界人介绍这神奇的现代产物。
“车在我们那里,分了很多种,有民用,也有军用,民用的有用于运输的大卡车,运载能力很强,也有平民用的代步车,那叫私家车,私家车也有很多种,有很普通的,我们这样的平民都能买得起的,也有非常贵的,你们这样的大人物才能开得起的。”
“至于这种呢……”
康德笑了笑:“这种车,叫油罐车,顾名思义,运的是汽油。”
“汽油,就是车所吃的东西,能够不眠不休、速度极快地前进,它们所消耗的,就是这种东西,汽油,易燃,在某些情况下,容易爆炸。”
“你一定没有见过油罐车爆炸的视频,我见过,超厉害的。”
“而我让他更厉害了,用了你们这边的魔法力量,也有我们那边所本身就有的,人民群众所总结出的经验和智慧。”
“你一定不知道,我往这里面倒了多少白糖、洗衣粉和肥皂之类的东西,很多很多,我敢说,那些东西的价值,也许可以买下你们家的领地,至于这辆车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和意义,更是你们这种人一生都无法理解的。”
“甚至我使用你们这边的技术,再加上我们这边的理念,完美融合,我在上面附了几个魔,其中有一个,就是御火附魔,附在外壳,一旦里面发生燃烧,附魔就会把不断燃烧试图爆开的火焰压缩、压缩再压缩。”
“直到外界的剧烈撞击,直到这外壳无法承受。”
“超爽的。”
“听懂了吗?”
康德摸了摸林奇的脑袋,望着他,和蔼道:“未开化的穷鬼土鳖?”
林奇的脸色变得苍白起来,脸上的恐惧更甚。
他听懂了一半,但已经明白了康德要做什么。
康德叹息道:“在这之前,我在想,究竟要怎么收拾你这小崽子,把你扔到乞丐堆里,让他们使用一下屁股?把你毒哑,把你的脸划烂,把你的手砍掉,让你做一辈子的乞丐?或者直接就像白天那样把你拖成肉酱?”
林奇的脸上已经全是汗水,明明很冷,但是他就是有很多很多汗。
“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到要怎么做,但后来呢,我想到了一件事。”
康德弹了弹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真对不起,这两天,实在是太忙了,忙的让我忘记了昨天……哦,前天晚上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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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过凌晨。
辉沙庄园背后的山上。
夜风很凉。
“醒醒,醒醒。”
迷迷糊糊中,林奇感觉有人在推他。
不,我还要再睡一会儿,丽丝儿,过一会儿再叫我……
他下意识地摆了摆手。
但下一刻,古德家族的小少爷便惊醒了过来了。
他意识到了现在的处境。
并非是在辉沙庄园那柔软的大床上。
而是,绝境。
前所未有的危险境地。
他被那个该死的震旦小丑,捉走了……
林奇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嗨……”
康德就蹲在他面前,笑眯眯地向他打招呼。
这笑容在林奇眼中,犹如恶魔一般。
他惊恐地挣扎着想要逃离想要喊叫,但他双手双脚被绑得紧紧的,嘴巴也被牢牢地捆住,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感觉怎么样啊?被扔到黑布隆冬的密道里,不远的地方就是你家的藏宝室,你爹在里面咆哮大叫,只要他走入洞中,走一小段路,就能看到你,就能看到他心爱的儿子,你就会得救,你就会回到你所熟悉的家,重新做古德家族的小少爷,而不是在这里,恐惧,担心,又无助。”
他笑道:“是不是觉得很讽刺?恨你爹吗?”
林奇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含着泪水,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像会说话,那可怜的模样,恐怕不明真相的人看到这双眼睛之后,就会立刻生出怜惜之情吧。
“不要露出这模样,我不上当,我会觉得你在演,你看看,是不是很讽刺?你骗了我,我便不会相信你了,这就是狼来了的故事,只要一次就够了,你再可怜也没有用……啊,对了,你是不是很冷?”
他将林奇扶了起来,慈眉善目地问。
林奇疯狂地摇头。
不冷,一点都不冷。
他想表达出这样的意思。
他可不会觉得康德真的在关心他,如果说冷的话,也许下一瞬间,这个一直在笑的家伙,就会把烙铁之类的东西印在他身上吧。
但他错了。
康德居然真的拿出一件衣服披给了他,细心地围住。
衣服的样式很奇怪,但真的很暖和,里面没有倒刺,也没有毒,林奇甚至看到了上面流转着红色的火焰符文,竟然是件附魔衣服。
“这个呢,上面有御火附魔,可以抵御火焰伤害,毕竟,我想让你留个全尸,否则不好收拾,也不好辨认。”
林奇的身体又僵住了。
他止不住地颤抖着,想要求饶哀求,可他嘴巴被封住,说不出话。
康德将他拉了起来:“来,这里夜风大,你还小,长身体的时候,别吹了风,走,我们去车里,那里很暖和,还有空调呢。”
被拉起来之后,林奇才发现,身后多了一辆非常庞大的东西。
康德说这是车,可他没有看到马,但直觉告诉林奇,这种东西,可以自行行驶,就像白天拖着他跑的那辆铁马一样。
偶然间一转头,他又愣住了。
这里是山上。
他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
因为山下不远,就是辉沙庄园,那里火光照耀,四处都是篝火。
他的眼中闪过了激动之色,大声呜呜起来,似乎想要唤起山下人的注意,但是太远了,真的是太远了,他的声音很快消失在夜风中。
然后被拎到了车的侧面。
康德打开了车门。
车身很高,对于成人来说,也得踩着踏板才能上去,他将林奇丢到了驾驶座旁边,然后自己也爬了上去,并且关上了车门。
“这里呢,是驾驶室,这个车,是我们那边的车,不用牛马拉拽,自己就能跑,是不是非常神奇?你看这里,是不是非常高?从这里,还能看到你的家,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很喜欢车,喜欢坐在驾驶座前面,最喜欢的,是这种大卡车,因为又高又大,坐在上面,很高,能看得很远。”
他温和地说着话,好像真的是在向异世界人介绍这神奇的现代产物。
“车在我们那里,分了很多种,有民用,也有军用,民用的有用于运输的大卡车,运载能力很强,也有平民用的代步车,那叫私家车,私家车也有很多种,有很普通的,我们这样的平民都能买得起的,也有非常贵的,你们这样的大人物才能开得起的。”
“至于这种呢……”
康德笑了笑:“这种车,叫油罐车,顾名思义,运的是汽油。”
“汽油,就是车所吃的东西,能够不眠不休、速度极快地前进,它们所消耗的,就是这种东西,汽油,易燃,在某些情况下,容易爆炸。”
“你一定没有见过油罐车爆炸的视频,我见过,超厉害的。”
“而我让他更厉害了,用了你们这边的魔法力量,也有我们那边所本身就有的,人民群众所总结出的经验和智慧。”
“你一定不知道,我往这里面倒了多少白糖、洗衣粉和肥皂之类的东西,很多很多,我敢说,那些东西的价值,也许可以买下你们家的领地,至于这辆车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和意义,更是你们这种人一生都无法理解的。”
“甚至我使用你们这边的技术,再加上我们这边的理念,完美融合,我在上面附了几个魔,其中有一个,就是御火附魔,附在外壳,一旦里面发生燃烧,附魔就会把不断燃烧试图爆开的火焰压缩、压缩再压缩。”
“直到外界的剧烈撞击,直到这外壳无法承受。”
“超爽的。”
“听懂了吗?”
康德摸了摸林奇的脑袋,望着他,和蔼道:“未开化的穷鬼土鳖?”
林奇的脸色变得苍白起来,脸上的恐惧更甚。
他听懂了一半,但已经明白了康德要做什么。
康德叹息道:“在这之前,我在想,究竟要怎么收拾你这小崽子,把你扔到乞丐堆里,让他们使用一下屁股?把你毒哑,把你的脸划烂,把你的手砍掉,让你做一辈子的乞丐?或者直接就像白天那样把你拖成肉酱?”
林奇的脸上已经全是汗水,明明很冷,但是他就是有很多很多汗。
“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到要怎么做,但后来呢,我想到了一件事。”
康德弹了弹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真对不起,这两天,实在是太忙了,忙的让我忘记了昨天……哦,前天晚上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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