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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狗帮是谷坡平原最大的帮派。
他们以一个名叫安隆的前雇佣兵为首领,人数接近四百,除去妇孺以外,有战斗力的成年男性也在两百以上,在末日废土之上,俨然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帮众占据了一整座接近完好的废弃旧城区,又把周围二十公里范围内的荒野都作为了自己的领地。
但实际上,鬣狗帮又没在自己的领地边缘装上围栏和铁丝网,就连标志物都没有一个,只要在荒野上碰见和拾荒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动辄就说这是在他们的地盘上,也没有人敢反驳。
林仞遇见的,自然也是这样的情况。
追杀他的是安隆手下一支巡逻队伍,平日里负责在鬣狗帮领地内的荒野上巡视,汇报一下每日状况即可,平常的工作堪称无所事事。
队长叫徐德友,被称作老大,队员三人,杜雄、胡帅和麦尔斯。
他们从前都是跟着安隆的雇佣兵,算得上是亲信,因此在安隆发展起来之后才拿了这样一个在末世里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清闲的工作。
日子渐长,警惕心也放松下来,才导致和林仞相遇时连武器都没带全,直接阴沟里翻船,折损了一个队员。
此时,一晚上过去,三人全副武装,穿上防弹衣和护具,每人拿上一把老旧型号的冲锋枪,从废城哨塔出发,顺着昨天留下的记号一路前往那个地窖所在的地方。
哨塔上的盯梢者是一天一换,今天的是几人的熟人,看他们穿戴整齐,顿时吃了一惊,打招呼道:“徐老大,难得带枪啊,这是打算去做什么?首领给你们任务了吗?”
徐德友冷着脸,抬了抬枪口,道:“不是首领。昨天一时大意,让麦尔斯死在了一个小畜生手上,做兄弟的当然要去帮忙报仇。”
盯梢者恍然,怪不得麦尔斯不在……
随即他又愣了愣,想到什么似的,忽然道:“是不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拿着弓的?”
徐德友唰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盯梢者连忙道:“他在野外拾荒者里很有名,我之前负责过一段时间和拾荒者之间的交易所以听说过。据说这少年箭术非常高超,两百米外都能射死人,做事又狡猾阴毒,有一个小型的拾荒者聚落见识过他的箭术之后甚至很推崇他,把他叫做‘夏廓’。”
胡帅疑惑地插嘴:“‘夏廓’?”
盯梢者解释道:“在那个拾荒者聚落的方言里是秃鹫的意思,在他们看来,秃鹫是天降的神使,能够巡视人间,接引灵魂,大概是他的箭术把他们吓到了。”
徐德友冷笑:“原来还有点名气,怪不得让麦尔斯都栽了。”
杜雄连忙道:“老大,我看那小畜生估计已经差不多了,那么重的伤,一晚上不吃不喝埋在地下,不死都难,管他夏瓜冬瓜,现在都得烂了。”
胡帅也点了点头,撇了撇嘴道:“不死估计也没力气了,我看我们今天这全副武装都是白折腾,那小子哪里用得着这么谨慎。”
他阴恻恻地露出了一个变态的笑:“他不是被称作秃鹫么?那就把他的尸体找根竿子挂起来,然后任由秃鹫啄食,看他肠穿肚烂,也算是人如其名了!”
杜雄立马笑着应和:“哈哈,这主意不错,他要是没死,正好可以看自己是怎么被秃鹫慢慢啄死的,这小畜生一定会痛哭流涕吧?”
徐德友知道胡帅最喜欢这种变态的折磨把戏,也挑了挑眉,哈哈笑道:“那到时候一定要计时,看看他能坚持多久。”
“我猜最多一个小时就不行了。”
“那也太没趣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同伴,一起抓来比比看才有趣啊!”
一路小心走了大约一小时,终于回到了地窖处。
还离着一段距离的时候,三人就看见地窖上面压着的石头还好好的,没有任何动过的痕迹,心中稍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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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狗帮是谷坡平原最大的帮派。
他们以一个名叫安隆的前雇佣兵为首领,人数接近四百,除去妇孺以外,有战斗力的成年男性也在两百以上,在末日废土之上,俨然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帮众占据了一整座接近完好的废弃旧城区,又把周围二十公里范围内的荒野都作为了自己的领地。
但实际上,鬣狗帮又没在自己的领地边缘装上围栏和铁丝网,就连标志物都没有一个,只要在荒野上碰见和拾荒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动辄就说这是在他们的地盘上,也没有人敢反驳。
林仞遇见的,自然也是这样的情况。
追杀他的是安隆手下一支巡逻队伍,平日里负责在鬣狗帮领地内的荒野上巡视,汇报一下每日状况即可,平常的工作堪称无所事事。
队长叫徐德友,被称作老大,队员三人,杜雄、胡帅和麦尔斯。
他们从前都是跟着安隆的雇佣兵,算得上是亲信,因此在安隆发展起来之后才拿了这样一个在末世里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清闲的工作。
日子渐长,警惕心也放松下来,才导致和林仞相遇时连武器都没带全,直接阴沟里翻船,折损了一个队员。
此时,一晚上过去,三人全副武装,穿上防弹衣和护具,每人拿上一把老旧型号的冲锋枪,从废城哨塔出发,顺着昨天留下的记号一路前往那个地窖所在的地方。
哨塔上的盯梢者是一天一换,今天的是几人的熟人,看他们穿戴整齐,顿时吃了一惊,打招呼道:“徐老大,难得带枪啊,这是打算去做什么?首领给你们任务了吗?”
徐德友冷着脸,抬了抬枪口,道:“不是首领。昨天一时大意,让麦尔斯死在了一个小畜生手上,做兄弟的当然要去帮忙报仇。”
盯梢者恍然,怪不得麦尔斯不在……
随即他又愣了愣,想到什么似的,忽然道:“是不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拿着弓的?”
徐德友唰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盯梢者连忙道:“他在野外拾荒者里很有名,我之前负责过一段时间和拾荒者之间的交易所以听说过。据说这少年箭术非常高超,两百米外都能射死人,做事又狡猾阴毒,有一个小型的拾荒者聚落见识过他的箭术之后甚至很推崇他,把他叫做‘夏廓’。”
胡帅疑惑地插嘴:“‘夏廓’?”
盯梢者解释道:“在那个拾荒者聚落的方言里是秃鹫的意思,在他们看来,秃鹫是天降的神使,能够巡视人间,接引灵魂,大概是他的箭术把他们吓到了。”
徐德友冷笑:“原来还有点名气,怪不得让麦尔斯都栽了。”
杜雄连忙道:“老大,我看那小畜生估计已经差不多了,那么重的伤,一晚上不吃不喝埋在地下,不死都难,管他夏瓜冬瓜,现在都得烂了。”
胡帅也点了点头,撇了撇嘴道:“不死估计也没力气了,我看我们今天这全副武装都是白折腾,那小子哪里用得着这么谨慎。”
他阴恻恻地露出了一个变态的笑:“他不是被称作秃鹫么?那就把他的尸体找根竿子挂起来,然后任由秃鹫啄食,看他肠穿肚烂,也算是人如其名了!”
杜雄立马笑着应和:“哈哈,这主意不错,他要是没死,正好可以看自己是怎么被秃鹫慢慢啄死的,这小畜生一定会痛哭流涕吧?”
徐德友知道胡帅最喜欢这种变态的折磨把戏,也挑了挑眉,哈哈笑道:“那到时候一定要计时,看看他能坚持多久。”
“我猜最多一个小时就不行了。”
“那也太没趣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同伴,一起抓来比比看才有趣啊!”
一路小心走了大约一小时,终于回到了地窖处。
还离着一段距离的时候,三人就看见地窖上面压着的石头还好好的,没有任何动过的痕迹,心中稍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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