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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雄是高三(十九)班的班主任,带高三(十八)班和高三(十九)班两个班的英语。
突出特点,是个头矮和眼睛小,然后就是一天两包烟压不住,浑身上下充满尼古丁的气息。
最见不得的,是有人上课迟到或者刚讲过的问题回答错误。
对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惩罚措施。
那就是当堂出二十道题,让上讲台做。
做完了之后,还要一道一道讲自己怎么想的。
然后,他就别人讲完一道题,他就立刻指出来别人错在什么地方,想法多天真,讲得多可笑。
总而言之,就是极尽挖苦和打击,以摧残学生的自尊心。
最终,达到知耻而后勇,下不为例的目的。
这样的做法,诚然让很多学生上课完全不敢迟到,更不敢走神,但更多地,却是让人怕上英语课,对英语更是无爱。
不过他的追求,似乎就是班级足够高的平均分,至于热不热爱英语,似乎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把英语学得这么好,也跟热爱无关,纯粹是因为自己的专业是英语,学不好太丢人了。
所以,这个时候,邓枫也是站在讲台旁边,一脸蛋疼地看马伟雄一道一道在黑板上抄英语题目,四道选择,十道填空,四道改错,以及两道翻译。
邓枫记得,自己上高中的时候,成绩其实不算差,在班上六十八人中,始终保持在二十到三十名之间,高考的时候,因为两个月的冲刺,更是达到了全班第十三的好成绩。
但是,唯独的,他有两科特别的跛脚,让他的高中充满了噩梦。
第一,毫无疑问是数学,这是一门让他在高中时,完全感觉听天书,学到怀疑人生的科目。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昨晚大家普遍考了一百二十分以上的,公认为高三以来最简单的一次考试,他连一百分都没考到,全班倒数第七。
第二,他最怕的,没有任何悬念,正是英语,这门他看得懂每个字母,但凑成单词就不太认得,连成句子更是要命的学科。
其实英语那么差,真的不能怪邓枫,因为他在记单词这个方面,真心毫无天赋,被人记一遍就能记住的,他要记十遍,往往还上午记完了,下午就忘了。
词组、固定搭配、语法等等,那更是不提,忘得速度比记的快得多。
所以邓枫高中的时候,学得最吃力的,时间花费最多的,但收效最差的,不是数学,而是英语。
可以说,除去上课之外,他每天在英语上,至少要额外多花费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才能堪堪赶上趟,至于领先或者拔尖,这种事他是连做梦都没想过的。
所以看着眼前这一道道倍感熟悉的题目,邓枫脑海中也是不由浮现出了上一世做这些题目时的场景,以及后面讲的时候,错漏百出,被全班嘲笑地差点哭了的画面。
“看样子虽然穿越了,改变了1500米跑的命运,但许多情节,还是没有发生变化。
就像早上被叫出去罚站,上辈子也被叫出去过,只是不是因为笑的太开心,而是因为不小心睡着了。
1500米跑,上辈子晕倒了,这辈子也晕倒了。
现在也是,和上辈子一样,也迟到了被罚做题,连题目看上去都差不多。
只是上辈子不是因为去校田径队迟到了,而是尿尿尿一半腿抽筋,愣是抽到了上课铃声响起才结束。
这么看来,恐怕上辈子很多要发生的事情,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照常发生。
我能改变的,只是事情的结果,要阻止事情发生,很可能却做不到。”
意识到这个层面,邓枫实在觉得不是很妙,因为他真的不想上辈子那些不美好的记忆发生,尤其是高三时自己爷爷的突发脑溢血,大一时自己父亲的车祸,以及大三时发生在程诗蕊身上的悲剧。
“算了!就算不能改变事情的开头,我也要改变事情的过程和结局!
就像今天的1500米,我上次晕倒在半途,被人嘲笑到毕业。
但这次,我虽然同样晕倒,却是晕倒在终点,而且破了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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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雄是高三(十九)班的班主任,带高三(十八)班和高三(十九)班两个班的英语。
突出特点,是个头矮和眼睛小,然后就是一天两包烟压不住,浑身上下充满尼古丁的气息。
最见不得的,是有人上课迟到或者刚讲过的问题回答错误。
对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惩罚措施。
那就是当堂出二十道题,让上讲台做。
做完了之后,还要一道一道讲自己怎么想的。
然后,他就别人讲完一道题,他就立刻指出来别人错在什么地方,想法多天真,讲得多可笑。
总而言之,就是极尽挖苦和打击,以摧残学生的自尊心。
最终,达到知耻而后勇,下不为例的目的。
这样的做法,诚然让很多学生上课完全不敢迟到,更不敢走神,但更多地,却是让人怕上英语课,对英语更是无爱。
不过他的追求,似乎就是班级足够高的平均分,至于热不热爱英语,似乎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把英语学得这么好,也跟热爱无关,纯粹是因为自己的专业是英语,学不好太丢人了。
所以,这个时候,邓枫也是站在讲台旁边,一脸蛋疼地看马伟雄一道一道在黑板上抄英语题目,四道选择,十道填空,四道改错,以及两道翻译。
邓枫记得,自己上高中的时候,成绩其实不算差,在班上六十八人中,始终保持在二十到三十名之间,高考的时候,因为两个月的冲刺,更是达到了全班第十三的好成绩。
但是,唯独的,他有两科特别的跛脚,让他的高中充满了噩梦。
第一,毫无疑问是数学,这是一门让他在高中时,完全感觉听天书,学到怀疑人生的科目。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昨晚大家普遍考了一百二十分以上的,公认为高三以来最简单的一次考试,他连一百分都没考到,全班倒数第七。
第二,他最怕的,没有任何悬念,正是英语,这门他看得懂每个字母,但凑成单词就不太认得,连成句子更是要命的学科。
其实英语那么差,真的不能怪邓枫,因为他在记单词这个方面,真心毫无天赋,被人记一遍就能记住的,他要记十遍,往往还上午记完了,下午就忘了。
词组、固定搭配、语法等等,那更是不提,忘得速度比记的快得多。
所以邓枫高中的时候,学得最吃力的,时间花费最多的,但收效最差的,不是数学,而是英语。
可以说,除去上课之外,他每天在英语上,至少要额外多花费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才能堪堪赶上趟,至于领先或者拔尖,这种事他是连做梦都没想过的。
所以看着眼前这一道道倍感熟悉的题目,邓枫脑海中也是不由浮现出了上一世做这些题目时的场景,以及后面讲的时候,错漏百出,被全班嘲笑地差点哭了的画面。
“看样子虽然穿越了,改变了1500米跑的命运,但许多情节,还是没有发生变化。
就像早上被叫出去罚站,上辈子也被叫出去过,只是不是因为笑的太开心,而是因为不小心睡着了。
1500米跑,上辈子晕倒了,这辈子也晕倒了。
现在也是,和上辈子一样,也迟到了被罚做题,连题目看上去都差不多。
只是上辈子不是因为去校田径队迟到了,而是尿尿尿一半腿抽筋,愣是抽到了上课铃声响起才结束。
这么看来,恐怕上辈子很多要发生的事情,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照常发生。
我能改变的,只是事情的结果,要阻止事情发生,很可能却做不到。”
意识到这个层面,邓枫实在觉得不是很妙,因为他真的不想上辈子那些不美好的记忆发生,尤其是高三时自己爷爷的突发脑溢血,大一时自己父亲的车祸,以及大三时发生在程诗蕊身上的悲剧。
“算了!就算不能改变事情的开头,我也要改变事情的过程和结局!
就像今天的1500米,我上次晕倒在半途,被人嘲笑到毕业。
但这次,我虽然同样晕倒,却是晕倒在终点,而且破了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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